兴银汇智定开债为债券型-长债基金,根据最新一期基金季报显示,该基金资产配置:无股票类资产,债券占净值比117.97%,现金占净值比0.36%。
兴业嘉润3个月定开债为债券型-长债基金,根据最新一期基金季报显示,该基金资产配置:无股票类资产,债券占净值比131.65%,现金占净值比0.15%。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23144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有可能触发《江苏 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向下修正的相关条款。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 券》和《募集说明书》中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 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2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裕兴转债”或“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0,000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4 月 15 日)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8 年 4 月 10 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4.24 元/股。 (二)最新转股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裕兴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12.49 元/股。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时,以总股本 288,753,000 股扣 除回购专户股份 4,588,200 股后的股份数 284,164,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关条款,裕兴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13.97 元/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时,以总股本 288,755,800 股扣除 回购专户股份 4,588,200 股后的股份数 284,16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1.178719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 条款,裕兴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13.85 元/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626,74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01 元。本次新增股份 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的有关规定,“裕兴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12.50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时,以总股本 375,399,652 股扣 除回购专户股份 4,588,200 股后的股份数 370,811,4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关条款,裕兴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12.4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3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 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预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的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 向下修正“裕兴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裕兴转债”转股价 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即自 2024 年 3 月 11 日 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若再次触发“裕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 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满 6 个月之后,若再次触 发“裕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 “裕兴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自 2024 年 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可能触发“裕兴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条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应当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 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 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裕兴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